未成年工指虽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但未成年的自然人被录用为劳动者。其中具体的年龄界限,由各国法律具体规定。根据1973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规定,参加工业劳动的最低年龄标准为15周岁。在批准这项公约的国家里,凡年满15周岁单不足18周岁的未成年人被录用位工人的,可称“未成年工”。
国内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因为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成长发育期,国家依据未成年工的身体情况和生理特征,规定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加以特殊保护。
1、国家明确规定禁止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用童工规定》、《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用童工。
2、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依据《中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忌讳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按期进行健康检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也对未成年工的用法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手段等方面拟定了具体规定,不能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3、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处罚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禁止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对用童工的单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用童工情节恶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对用童工的有关责任职员,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未成年工导致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和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罚款具体项目的准为:
违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
1、《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紧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